在中秋的節日假期,兩女大學生想兼職賺點零花錢的,一個人的薪水200元,但直到10月15日,店主沒有支付他們的薪水和反而被要求賠償業主損失14000元。經過采訪,在相關部門的幫助下,兩位同學最終拿到了工資。
女生沒有領到工資,說她們違反了合同,趙告訴記者:“我們在芙蓉街做兼職。”“我們過去賣月餅。我和譚想做一份兼職,在假期里賺些零花錢。臨近中秋節假期,我們在9月12日給店主發了一條短信,詢問中秋節是否可以兼職。店主說可以,吃住,每天付100元。
“我們在那里度過了一個晚上。我們每天早上9點40分開始工作,直到晚上10點以后回到宿舍,差不多是晚上11點。每天都有出售,大概每30秒一次。我22號開始工作,23號工作了一天,24號只工作了4個小時,因為我回到了學校。
9月24日,趙發在微信上的留言問店主什么時候結算工資。店主說,她在國慶節結清工資后,多次與店主溝通,沒有得到任何回應。雖然只有200元,但這也是我們辛苦工作的收入。沒有送微信的消息,只能去店主那里。10月6日,她們再次來到店鋪與店主談判。“我沒料到店主會說我們在國慶節期間不做兼職。”他每天損失1000元,要求我們賠償7000元。然后他給了我們200元的工資在中秋節假期。譚秀告訴記者,兩人別無選擇,只能回到學校。10月10日下午,他們又給店主打了電話,但無濟于事。10月15日下午3時30分左右,。原來的鐵門店現在賣菠蘿米。在店主缺席的情況下,記者撥打了店主的手機號碼,店主告訴記者他很忙,動作很快。
由于大學生不簽訂兼職協議,不涉及勞動關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能接受。記者在歷下區熱線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聯系了泉城路街道辦事處。辦公室職員說他們將盡力解決這個問題。然后他們聯系了店主。店主說他和趙、譚口頭上同意在國慶節期間做兼職,但趙和譚說他們沒有。在店員的協調和幫助下,店主說由于大學生違約,兩天只付了400元。
這個報道中可以看出有些不良商販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就想白用大學生實在是可惡,一次當你選擇在中秋兼職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最好簽合同,不然口頭的維權困難。